中新網12月12日電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今天在國家安監(jiān)總局網站上公布了黑龍江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11.27”特別重大爆炸事故的通報。
2005年11月27日21時40分,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fā)生爆炸事故。當時井下共有242人作業(yè),其中,73人生還,169人死亡;事故同時造成地面2名工人死亡。事故發(fā)生后,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黃菊副總理、華建敏國務委員等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千方百計搶救井下人員,精心治療受傷人員,防止次生事故發(fā)生;同時要求,各級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yè)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落實各項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通報指出,黑龍江省龍煤集團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于1956年建井,經過改造,1972年生產能力達到21萬噸/年,屬國有重點煤礦,事故發(fā)生前核定生產能力50萬噸/年,共有3個生產采區(qū)、6個采煤工作面、16個掘進工作面。該礦為高瓦斯礦井,煤塵具有較強爆炸性。
通報稱,從搶險過程反映的情況看,初步分析該事故為煤塵爆炸事故。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是:對“一通三防”工作不重視,隱患排查治理不認真;片面追求產量,忽視安全,采掘失調,接替緊張,下山采區(qū)沒有形成正規(guī)生產系統就組織生產,并超強度、超定員組織作業(yè);勞動組織管理嚴重混亂,違章現象嚴重;煤礦負責人和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不落實。這是一起責任事故。
通報說,目前,國務院已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直接原因開展調查工作,待事故原因查明后將依法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針對該礦存在的嚴重問題,黑龍江省有關部門和黑龍江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已按照規(guī)定暫扣該礦所有證照,責令其立即停產整頓,制定整改方案,由龍煤集團和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限期整改,逾期驗收不合格將依法予以關閉。同時,七臺河分公司總經理、東風煤礦礦長、黨委書記已被停職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