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國內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安監(jiān)總局要求嚴防小煤礦關閉前違規(guī)生產撈取暴利

2005年12月05日 17:41

  中新網12月5日電 據國家安監(jiān)總局消息,12月5日上午,國家安監(jiān)總局在京召開視頻會議。國家安監(jiān)總局局長李毅中在會上指出,當前整頓關閉已進入攻堅狀態(tài),年內必須關閉4000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

  李毅中稱,總局于11月下旬已分兩次對各省關閉的目標進行了落實。從11月統(tǒng)計數據看,當月驗收的不合格關閉率只有17%,仍有9個省市沒有不合格的礦井,說明關閉工作還沒有落實。在攻堅中不斷出現一些新情況和新問題,甚至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是要嚴密關注、嚴格防止一些小煤礦在年底關閉的“大限”到來之前頂風違法違規(guī)生產,撈取最后的暴利。

  二是要繼續(xù)嚴厲打擊取締非法小礦井,要落實到鄉(xiāng)鎮(zhèn)、村,加強督查,發(fā)現一個取締一個,繩之以法,嚴防前關后開;

  三是對技改、改擴建、新建和資源整合煤礦要認真檢查復核,防止一些煤礦假借這類名義逃避關閉。

  李毅中指出,12月2日,河南洛陽新安縣寺溝煤礦發(fā)生透水事故, 42人下落不明。該礦即所謂“資源整合”礦井。河南省新安縣今年3月批準該礦與相鄰的三個煤礦整合為一個煤礦,已經注銷了采礦許可證,也沒有發(fā)放安全生產許可證,屬于非法開采。縣政府派駐該礦的安全副礦長、監(jiān)督員與礦主同流合污、相互勾結,擅自允許井下維修,實際是在關閉之前變本加厲,非法越界開采,與廢棄的一露天礦積水坑、與其它小礦老窯積水導通,造成透水事故和災害的擴大。

  事故發(fā)生后,礦長、經營管理人員逃匿,現已輯捕歸案。這是一起打著“資源整合”旗號逃避關閉的典型案例。胡錦濤、溫家寶、黃菊、華建敏等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要求,全力搶救、緝拿礦主、追究責任,我們必須抓住不放,一查到底,并依照《特別規(guī)定》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追究管理、監(jiān)管、監(jiān)察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希望大家引以為誡。

  李毅中重申:整合是對資源、資金、技術、人員的重組再造,絕不是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和非法煤礦的拼湊。整合必須以大并小,以優(yōu)并劣,凡屬于這類煤礦必須按照“先關閉、后整合”的原則,立即停止生產,吊銷證照,予以關閉。資源有開采價值的,然后提出整改整合方案,認真執(zhí)行。整改整合工作結束后,經地方政府驗收合格,再重新審核發(fā)證生產。堅決防止假借技改、整合之名,拖延、逃避關閉。責成河南省新安縣政府立即糾正。

 
編輯:邱觀史】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