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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首例外國人受雇殺人案宣判 兇手被判無期

2005年12月01日 10:11

  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昨天,北京市二中院對首例外國人受雇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基多夫·根納季無期徒刑。如果獲得減刑并執(zhí)行完畢后,他將被驅逐出境。

  4個被告人中,名叫基多夫的外國人今年43歲,來自俄羅斯,其他人都是中國人。公訴機關指控,2002年至2003年,被告童某因經濟問題與齊某發(fā)生矛盾,遂起意雇兇殺人。童某通過朋友王海紅,以30萬元為報酬找到了精通俄語的呂途,呂途又找來了俄羅斯殺手基多夫·根納季。

  2004年12月1日下午4點多,他們找到齊某,基多夫冒充南斯拉夫駐華大使館的工作人員。當3人開車行至河北三河市燕郊工業(yè)園一條僻靜的土路上時,基多夫和呂途用手槍、鐵錘將不知情的齊某打死,隨后將齊某尸體扔到了一口排污井里。

  法院判決指出,4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呂途、基多夫·根納季和童某是本案的主犯,王海紅是從犯。根據法律規(guī)定,外籍殺手基多夫將先執(zhí)行無期徒刑的主刑,如果獲得減刑并執(zhí)行完畢后,他將被驅逐出境。

  北京市二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呂途無期徒刑,判處童某有期徒刑15年,判處王海紅有期徒刑6年。(郭志霞)

 
編輯: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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