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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暴利稅VS燃油附加稅 石油定價機制的較量

2005年11月29日 13:44

  中新網(wǎng)11月29日電 石油公司的高額利潤和剛剛過去的廣東局部供油緊張局勢,令中國國內對石油公司加收資源稅收,調節(jié)壟斷利潤的呼聲日高。近日,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明年考慮向石油公司征收資源暴利稅,而對能源政策握有主導權的國家發(fā)改委官員對此輕描淡寫,聲稱這不過是財政部的一個“建議”而已。面對發(fā)改委提出的燃油附加稅方案,財政部則堅稱此方案應該在理順石油定價機制后推出。言下之意,燃油附加稅應該在通過石油暴利稅等價外稅調節(jié)后的新石油定價機制完善后,再行征收。

  最新一期的香港經濟導報載文指出,財政部與發(fā)改委的根本分歧,表面看是石油暴利稅和燃油附加稅兩稅之爭,事實上是石油定價機制核心問題上的較量。財政部和發(fā)改委作為能源政策改革的主導部門,他們之間的政策傾向,將直接決定中國能源新政的改革方向和深度。

  發(fā)改委力撐燃油稅 財政部稱隔靴搔癢

  中國國內關于道路交通“費改稅”的中心政策—開征燃油附加稅的問題,從開始立法形成共識到現(xiàn)在,已經十年有余,廣大消費者依然沒有盼到第二只鞋掉下來,其癥結在于“費改稅”涉及太多部門,利益糾纏不清至今難以協(xié)調。然而,今年以來,國家發(fā)改委分管能源政策的副主任張國寶對燃油附加稅高調支持。9月13日,張表示“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出臺燃油稅是必要的,這個問題已經提到了議事日程上。”并稱,燃油稅的出臺正等待油價回落的最佳時機。言下之意,燃油附加稅的征收意義及征收辦法已經凝成共識,只待石油價格回落至改革承受區(qū)間,便可實施。

  然而,財稅政策主管部門財政部對此顯然持有不同看法。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在上周舉行的“中國行業(yè)發(fā)展報告會”上表示:燃油稅的征收,解決不了生產和流通中的問題。樓繼偉表示,征收燃油稅后,雖然會抑制對燃油的消費,起到節(jié)約能源的作用,但解決不了石油生產流通中的問題。因此,應該首先要把燃油價格做到位,然后再考慮征收燃油稅。樓強調,只有在價格到位的條件下才能夠考慮征收燃油稅,并透露中國可能從明后年開始對資源類產品征收暴利稅或特別收益金。

  文章指出,很顯然,財政部的能源政策改革思路是先通過征收能源暴利稅等價外稅手段,從根本上理順能源定價機制,引入石油價格市場形成機制,然后再進行燃油附加稅這些調節(jié)能源消費的稅種征收。

  財政部力推暴利稅 發(fā)改委指一廂情愿

  針對財政部提出的能源暴利稅思路,張國寶表示,這不過是財政部的一個“建議”,發(fā)改委目前并未認真考慮。言下之意,該方案不是發(fā)改委的首選改革思路。那么,資源暴利稅是否如發(fā)改委所言,僅是財政部的一家之言呢?

  早在今年5月份,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研究部研究室主任倪紅日表示,自然壟斷型企業(yè)的利潤來自于消費者,因此企業(yè)的超額利潤應當留在政府手里,由政府支配去完善公共事業(yè),回報消費者。在國外,在石油價格上漲的情況下,獲益主體應是產油國政府,各國通過石油特許使用稅等稅賦的相應提高,將石油的溢價部份收歸國家財政所有。

  幾乎與此同時,中國石化工業(yè)協(xié)會副會長潘德潤也在“中國能源戰(zhàn)略高層論壇”上證實,國家稅務總局正在進行可行性調研,改革現(xiàn)有僵化的石油資源稅模式,在征稅時同時考慮油價變化和開采難度。倪紅日認為,稅率應當保持穩(wěn)定性,不應因油價的變化而波動,因此當石油企業(yè)利潤超過一定比例時征收暴利稅將是比較可行的做法。

  可見,征收能源暴利稅在學界和能源行業(yè)內部是一項得到相當認同的較成熟政策動議,而非發(fā)改委聲稱的“部分”經濟學者的建議。在中國能源政策需要動大手術、需要實施能源新政這個問題上,發(fā)改委和財政部等部門并無二致。然而為何發(fā)改委不愿意先理順能源定價機制,從源頭上解決能源供應體制性問題,后推出征收燃油附加稅這些調節(jié)能源需求的政策呢?

  能源新政推出時機不宜一味等待

  發(fā)改委主任馬凱在談及能源政策時多次坦誠,目前中國石油價格的形成機制不夠完善,不適應國際市場的變動。雖然如此,發(fā)改委對于石油價格定價機制的改革措施卻遲遲未見出臺。對此,發(fā)改委價格司司長趙小平的解釋說當前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上漲存在炒作和投機因素,因此成品油定價機制要避免把國際市場價格的不正常波動完全傳導到國內,否則將放大國際油價變化對國內經濟穩(wěn)定運行的影響。

  誠然,石油定價機制的科學制定,是一項繁冗的系統(tǒng)工程,關系到國民經濟的方方面面。但是片面強調改革難度,不僅容易錯失改革良機,而且將令國家能源政策陷入更大的被動之中。事實上,國際市場上的炒作和投機因素,可以說無時不刻不在左右國際油價的定位。國際市場上早已不存在沒有投機和炒作的純凈天空,中國的石油定價機制注定要在這種市場環(huán)境里推行。至于石油價格的波動傳導到國內市場,也大可不必過慮,只要做好相應的市場機制建設,國內的市場力量會以市場的方式解決價格波動問題。

  部門利益無形之手左右能源新政導向

  文章稱,財政部和發(fā)改委的此次能源稅改之爭,不單純是稅收體制改革的問題,而是涉及到能源新政核心的能源定價機制問題。按照財政部的能源暴利稅方案,國內石油價格將逐漸與國際石油價格接軌,并交由市場力量決定價格高低。國家則通過完善資源稅收征管,宏觀調控行業(yè)利益及能源供求關系。另一方面,發(fā)改委積極推出的燃油附加稅政策,則將石油定價機制問題暫時擱置,改為先行調節(jié)石油消費行為,而燃油稅的推出不僅因為所涉關系復雜難以實施,而且目前國際石油價格達到發(fā)改委所指的石油價格回落水平,也顯得遙遙無期。

  眾所周知,目前石油價格仍未形成市場定價機制,而沿襲計劃經濟體制下的行政定價。核心的管理部門和最后油價制定者,依然是國家發(fā)改委。發(fā)改委作為能源政策決策制定者,對于國家能源安全和合理配置負有最后責任,改革慎重,考慮周全,無可非議。然而積極尋求國內石油市場合理定價機制,應該成為超越于部門利益之上,有利于國家能源新政的更為迫切的任務。 (華騰)

 
編輯:姚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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