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8日電 據(jù)江南都市報報道,兒子無生育能力,婆婆抱孫心切,竟找人與兒媳婦強行發(fā)生性關系。日前,江西省萬載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強奸罪(未遂),判處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1年。
因兒子患病不能生育,母親廖某遂生歪主意,找到一男子易某,唆使他和兒媳婦卓某發(fā)生性關系,幫其傳宗接代。
今年8月20日,婆婆帶著兒媳約被告人易某,并在萬載某旅社開了一間房。隨后,易某在房間內(nèi)欲與卓某發(fā)生性關系,卓某不從。易某竟用暴力強迫卓某,后終因卓某強烈反抗而未遂。(鮑華 熊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