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臺灣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連宋告陳水扁案因資料待審酌延至12月7日再開庭

2005年11月17日 09:16

  中新網11月17日電 陳水扁去年一席“柔性政變”說詞,引起“泛藍”陣營不滿,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連戰(zhàn)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因而委托律師到臺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法院原訂16日下午4點宣判,但認為仍有資料待審酌,決定12月7日再開辯論庭。

  據“中央社”報道,陳水扁去年11月14日在一場選舉造勢大會上,指連宋曾發(fā)動軍事將領以“請辭”或“告假”方式進行“柔性政變”,但因“軍隊國家化”已然成型而告終,陳水扁吁請民眾“以選票終結連宋亂象”。

  陳水扁“柔性政變”的說法,引發(fā)連宋陣營不滿,連宋委托律師到法院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主張連宋名譽因陳水扁的說法受損,請求法院判決陳水扁給付連戰(zhàn)、宋楚瑜各新臺幣1元,并在《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及《美國紐約時報》、《英國泰晤士報》、《法國費加洛報》及日本《讀賣新聞》等七家平面媒體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

 
編輯:吉翔】
:::相 關 報 道:::
·連戰(zhàn)宋楚瑜訴李登輝陳水扁案 法院今日開庭宣判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