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 道: 首 頁 |新 聞|國 際|財 經(jīng)|體 育|娛 樂|港 澳|臺 灣|華 人|科 教|圖 片|圖片庫|時 尚
汽 車 |房 產|視 頻|商 城|供 稿| 產經(jīng)資訊 |出 版|廣告服務|演出信息|心路網(wǎng)
■ 本頁位置:首頁新聞中心臺灣新聞
關鍵詞1: 關鍵詞2: 標題: 更多搜索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宋楚瑜對法院判決表欣慰 李登輝惱怒要提起上訴

2005年11月17日 08:36

  中新網(wǎng)11月17日電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李登輝指稱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在去年“410”晚上“拋下抗議群眾,跑去打麻將”,臺北地方法院16日判決李登輝應賠宋楚瑜1000萬元新臺幣。宋楚瑜以書面聲明表示,法院首次對高層政治人物做出高額賠償判決,說明政治人物抹黑他人是需要付出代價的,盼此判決對抹黑的政治文化有遏止作用。李登輝則對判決感到惱怒,決定提起上訴。

  據(jù)親民黨團總召集人黃義交轉述,對審判結果宋楚瑜十分欣慰,至于李登輝要上訴,他們完全尊重,是非曲直就到法庭上再說分明。

  宋楚瑜在聲明中表示,他從政以來受到各種大小不實的抹黑,過去都淡然處之,但卻難以遏止歪風,雖然有人認為從政好比進廚房不能怕熱,但是維護個人名譽,對政治人物極為重要,所以必須據(jù)理力爭。

  宋楚瑜說,政治人物不應聽信任何假消息,更不應捏造假消息。

  黃義交在得知判決之后和宋楚瑜會面。他表示,宋楚瑜欣慰之余更希望這項判決能對包括他自己在內的政治人物有所啟發(fā),未來政治人物接收各項訊息,指控對手、損及其名譽時,應該多方查證,不宜輕率發(fā)言,這是此一判決最正面的意義。

  對于臺北地方法院判決李登輝賠償宋楚瑜1000萬元,并須登報道歉,李登輝得知判決結果后感到震怒。李登輝辦公室16日晚發(fā)布新聞稿指出,李已決定在收到判決書后,循法律程序救濟,依法提起上訴。

 
編輯:吉翔】
:::相 關 報 道:::
·宋楚瑜告贏李登輝 李須賠宋1000萬并登報道歉
·連戰(zhàn)宋楚瑜訴李登輝陳水扁案 法院今日開庭宣判
 


  打印稿件
 
關于我們】-新聞中心 】- 供稿服務】-廣告服務-【留言反饋】-【招聘信息】-【不良和違法信息舉報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經(jīng)書面授權。法律顧問:大地律師事務所 趙小魯 方宇
建議最佳瀏覽效果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備05004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