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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淫女色誘老年男性 再向派出所舉報拿罰款提成

2005年11月16日 09:13

  中新網(wǎng)11月16日電 據(jù)中國法院網(wǎng)報道,村民潘勝利、馬桂芳與派出所所長勾結(jié),先以色相勾引老年男性,然后再向派出所舉報拿罰款提成,11月15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園區(qū)人民法院審結(jié)此案,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潘勝利、馬桂芳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被告人潘勝利、馬桂芳預謀,由馬桂芳利用色相勾引老年男性與其發(fā)生性關系。待索取錢物后,潘勝利向原商丘市公安局梁園分局某派出所所長楊某(另案處理)提供嫖娼線索。楊某將老年男性傳至派出所,以罰款、拘留、告訴其家屬等言語相威脅、進行罰款。待派出所罰款后,潘、馬提成。

  潘、馬二被告人以此手段于2005年4月12日敲詐張某人民幣3400元,4月20日敲詐王某人民幣3000元。二人敲詐李某、袁某時沒有得逞。王某被敲詐后感到羞恥、害怕,一人到焦作云臺山喝安眠藥自殺,后被人發(fā)現(xiàn)經(jīng)搶救脫險。

  法院認為,被告人潘勝利、馬桂芳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以色相勾引老年男性,后再以其涉嫌嫖娼為名進行罰款提成,強行索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被告人潘勝利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員多次進行敲詐勒索,造成被害人王某自殺未遂的嚴重后果,屬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二被告人在實施犯罪活動中,各有分工,相互配合,屬共同犯罪。(陳全慧)

 
編輯:李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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