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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將對乞丐進行分類治理 職業(yè)乞丐將面臨處罰

2005年11月02日 11:13

  中新網(wǎng)11月2日電 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廣東省廣州市民政局局長李維杰昨天表示,近期將開展全市范圍內(nèi)的流浪乞討人員甄別行動,重點清理和打擊職業(yè)乞丐。

  針對廣州市近期職業(yè)化乞討人員不斷增加的情況,李維杰在昨天召開的廣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提出,要由政府組織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門對全市流浪乞討人員開展聯(lián)合甄別行動,實行流浪乞討人員分類治理。

  李維杰稱,對確實因為生活困難、文明乞討的流浪乞討人員采取勸導其接受政府救助的方式,對有勞動能力卻以乞討為職業(yè),長期滯留街頭,惡意展露身體缺陷、影響廣州社會公共秩序的,將依法給予處罰;對強討惡要,組織、利用流浪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乞討牟利的不法分子,將堅決予以打擊。

  李維杰在匯報中提出,從2003年8月至2005年7月,廣州市各救助管理站共接到救助咨詢52127人次,救助47397人次。目前,廣州市5個救助管理站共有床位2119張。所有房間均按照居家住宅式要求進行了改造,每個居室均配備電視、單人床、獨立衛(wèi)生間和洗漱間。

  據(jù)了解,廣州救助管理站對流浪乞討人員實施的救助都由各級財政撥款,救助管理站不得向受助人員及其家屬、所在單位收取任何費用。救助站在提供臨時性生活救助的同時,免費為其辦理“一元錢”存折,即救助站用一元錢幫助受助人員在銀行開設(shè)個人賬戶,再由受助人員聯(lián)系其親屬將錢匯到這個開設(shè)的賬戶中,讓受助人員可以自行解決回鄉(xiāng)費用。(王海軍 羅斯丁肖小冰 鄧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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