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1月2日電 臺“高捷弊案”再爆料,調查小組認為“勞委會”核準高雄捷運引進“泰勞”,單是與本地勞工薪資差額部分即涉嫌圖利高捷近新臺幣20億元。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檢調小組傳訊“勞委會”前主委陳菊,重點除了解勞委會核可高捷引進“泰勞”的政策轉折過程,有無有力人士介入外,主要在追查“勞委會”在高捷申請引進“泰勞”時不符規(guī)定的部分,調查小組認為“勞委會”涉嫌圖利高捷。
檢調指出,聘雇外勞的成本平均每人每月約新臺幣3.5萬;島內(nèi)勞工以每日工資約2000元計,加上勞健保等費用,每人每月成本約6.5萬,差額約3萬。
檢調人員概估 “勞委會”同意高捷引進2688名外勞,以兩年工期計算,單是薪資差價就高達19.9億余元。檢調人員表示,高捷是以本島勞工薪資提列捷運工程預算,申請雇用外勞后,高捷單薪資差額部分即可獲利近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