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10月12日電 據(jù)人民法院報報道,10月10日,陜西省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王忠恕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王忠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王忠恕已年逾七十,其子王春雨長期好逸惡勞,無經(jīng)濟來源,妻子也和他離了婚;加之又不服從其父王忠恕管教,父子倆經(jīng)常發(fā)生吵架,王春雨甚至當著外人的面毆打其父王忠恕。
2004年10月底,惱怒至極的王忠恕趁王春雨不在,進入其房間,將購買的老鼠藥拌入菜中,致使王春雨食用后中毒死亡。隨后,王忠恕向公安部門投案自首。(朱云峰 駱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