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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少年許劍煌馬來西亞被害案3被告罪名今裁決

2005年09月20日 08:46

  中新網(wǎng)9月20日電 今天將是中國少年許劍煌命案審理最重要的一天,因?yàn)榉ㄍ⒉脹Q3名被告即富商許金德及兩名保鏢被控謀殺中國少年許劍煌的表面罪名是否成立。

  據(jù)馬來西亞《光華日報(bào)》報(bào)道,控辯雙方于本月12日至14日為總結(jié)案件展開陳詞。在雙方結(jié)束陳詞后,基于法庭需要一些時(shí)間研析案件,因此案定本月20日對此案裁決表罪是否成立。

  本案的3名被告依序?yàn)榉萍gS雷斯迪保羅(32歲)、拿督斯里許金德(50歲)以及莫哈末納吉。根據(jù)控狀,3人被指2004年9月26日晚上至2004年9月27日凌晨3時(shí)30分之間,在位于安邦孟光路的一間門牌8號的私宅內(nèi),合謀致使溺斃中國籍少年許劍煌。在有關(guān)法令下,一旦罪名成立,唯一的刑罰為強(qiáng)制性死刑。

  3名被告是于去年10月11日被控上隆市高庭,3人對于謀殺控狀否認(rèn)有罪。本案是于今年7月5日展開審訊,控方在這段期間共傳召39名證人出庭供證,并于本月9日結(jié)束檢控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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