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中國公民趙燕原定美國時間29日在美國水牛城出庭作證,向美國聯(lián)邦陪審團和法官陳述一年前被警察毆打的經(jīng)過,由于檢辯雙方當天在法庭上激烈交鋒,已超出規(guī)定時間,趙燕出庭作證的日期推遲到美國時間30日10時。此案因是中國公民遭到美國政府官員毆打提起訴訟的第一案而受到廣泛關(guān)注。昨天凌晨,趙燕委托律師、美國里根律師樓的中國部主管孫瀾濤告訴記者:“一切都向著對趙燕有利的方向發(fā)展!
焦點圍繞趙燕是否“頭撞地”
雙方圍繞鼻子是否該在被毆時受傷辯論了一下午
雙方始終的分歧焦點在于趙燕被打程度究竟有多嚴重。從美國時間29日9時開始,到16時45分宣布休庭,水牛城西區(qū)聯(lián)邦法庭趙燕案庭審室里一直充滿了火藥味。打人者洛德斯的律師抓住一些細節(jié)問題反復詢問,試圖找出證詞的破綻,但他的舉動幾次被法官制止。
昨天的庭審大部分時間被辯方律師科恩用來質(zhì)問三位證人,三位證人分別是事發(fā)一星期之后為趙燕作檢查的整容醫(yī)師道格拉斯、事發(fā)當天與趙燕同往彩虹橋的謝芳和事發(fā)當晚為趙燕做診斷及治療的尼亞加拉瀑布醫(yī)療中心急診部的醫(yī)生。
《僑報》記者管黎明向記者詳細描述了當時的場面:“法庭就像是一個大大的柜臺,有一個可以推開的齊腰高的隔門。法官坐在最高的位子上,法庭右邊是證人席,法官和證人席斜前方對著的就是16名陪審員,其中包括12名正式的陪審員以及4名候補陪審員!
控方稱,洛德斯在毆打趙燕時使勁把她的頭往地面上撞,但被告方認為,照片顯示趙燕額頭只有浮腫沒有傷痕。辯方律師一再追問:“一個人被按在地上毆打,正面皮膚是否一定會有傷害?這個傷害在什么位置?是前額還是鼻子?如果鼻子沒有明顯傷害是否就說明被毆打的程度不重……”對于這一連串問題,孫瀾濤律師立即“反攻”:“事件已經(jīng)過去一個星期了,傷勢當然會有變化!闭葆t(yī)師道格拉斯的回答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判斷,頭部側(cè)面著地,鼻子可能不會受傷。雙方整個下午都在圍繞這個話題辯論。
結(jié)束了一天的唇槍舌劍,孫瀾濤笑著對記者說:“有人說中國人鼻子比美國人鼻子扁,受傷面當然小,可惜當時時間太緊張,沒有機會反駁他!
急診病歷被禁止再次呈堂
該病歷把趙燕當成摔倒跌傷病人,與事實不符
趙燕被打后,給她治療的急診醫(yī)生曾向法庭出示一份診斷書,上面各項指標都寫著“正!,在致傷原因上寫明“滑倒跌傷”,只字未提毆打受傷。孫瀾濤說,法官認為,這份病歷把趙燕當成摔倒跌傷病人救治,與事實不符,不排除其中有詐。法庭最后采用給趙燕看過病的紐約整容醫(yī)師提供的病歷,并當場退回了急診病歷,要求“該醫(yī)療報告以后不許呈堂”。昨天,孫瀾濤在電話里說:“這是我們最大的成功!
在法庭上,對方律師還玩起了文字游戲。他認為,趙燕傷口不是由于外力所致,而是單純的胡椒劑的作用。
對方律師問:你是否認為趙燕的傷口是頭撞在硬物上造成的?
急診部的醫(yī)生答:不確定。
對方律師問:胡椒粉是否也有相同作用?
急診部的醫(yī)生答:是的。
孫瀾濤說,他這樣問的目的就是要否認趙燕被毆打的事實,急診部的醫(yī)生并不能從傷口上得知趙燕的頭是否撞了地,因此他會說不確定,這樣就誤導了陪審團。
女證人出示關(guān)鍵照片
這張照片以前沒有在媒體上曝光,已被法庭列為呈堂證物之一
事發(fā)當晚,與趙燕一同出游的謝芳目擊了整個事件的過程,她無疑是重要證人之一。法庭上,謝芳出示了一張當時拍攝的趙燕被打后的照片,孫瀾濤說,這張照片以前沒有在媒體上曝光,照片上的趙燕面部“慘不忍睹”。這張照片已經(jīng)被法庭列為呈堂證物之一。
作為案發(fā)現(xiàn)場目擊者,謝芳接受了辯方律師“連珠炮”似的詢問!澳闶窃趺凑J識趙燕的?”“你們來事發(fā)地點坐什么車,誰買的票,為什么要給趙燕買票?”“你來美國干什么?”“你們晚飯吃什么,吃了多長時間?”“事發(fā)后你跑向什么方向?”……“你的父母是做什么的?”一連串的發(fā)問持續(xù)了3個小時!八窍胫肛熤x芳有偷渡嫌疑,從而讓陪審團懷疑謝芳的證詞!睂O瀾濤說。
在法庭上,由于謝芳不會英語,因此她特意帶來了一名在中國日報做過記者的翻譯,但這也被對方律師指出來進行譴責!皩Ψ椒g是在中國做媒體的,在翻譯時一定會有主觀傾向,因此對謝芳證言應(yīng)該進行懷疑。”對方律師指責道。對于這點,法官進行了駁斥。
●對陣雙方
趙燕 不許與外界見面
而按照規(guī)定,趙燕在法庭大樓里的一個房間等候傳喚,其間不允許與外界見面。庭審中陪審團不允許發(fā)言和提問,詢問結(jié)束后,陪審員將退出法庭,集中在一個封閉的場所,商議被告是否有罪。
洛德斯 無表情一言不發(fā)
昨天,被告人美國國土安全部警察洛德斯首次出現(xiàn)在法庭上,當?shù)赜浾呙枋稣f:“被告洛德斯始終坐在律師科恩的旁邊,幾個小時很少更換坐姿,雙手平放在膝蓋上,面無表情一言不發(fā)!
事件回放
一年前的一次暴行
2004年7月,中國天津女商人趙燕在華盛頓等地洽談完生意后,游覽尼亞加拉瀑布時,遭到美國國土安全部警員洛德斯的無故毆打。據(jù)目擊者說,洛德斯先向趙燕噴射胡椒粉噴霧,緊接著把她按到一堵墻上。后又以膝蓋撞擊她的頭部,揪著頭發(fā)把她的頭摁在地上。
事發(fā)后,聯(lián)邦檢方以“違反他人公民權(quán)利”罪名,起訴了涉嫌帶頭野蠻毆打中國公民的美國國土安全部官員羅伯特·洛德斯。
2004年7月27日,在美國紐約皇后區(qū)羅斯·里根律師事務(wù)所,趙燕坐著輪椅接受新華社等媒體的聯(lián)合采訪。
趙燕聲音
相信美國司法制度會給我一個公道
趙燕經(jīng)過長途飛行28日凌晨抵達布法羅市,隨后與聯(lián)邦助理檢察官馬丁·利特菲爾德進行了3小時的準備性談話。事隔一年之后重返傷心地的趙燕含著眼淚說,自己本來不愿意再回到這個傷心地,但是如果她不出來指證,還會有更多的人受到傷害。趙燕表示,自己將“堅強面對,不管法庭情形怎樣,打人的事實是存在的”,相信美國的司法制度會給自己一個公道。(北京晨報/記者 朱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