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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綁架一名華婦的菲律賓七綁匪被判無期徒刑

2006年08月02日 08:24

  中新網8月2日電 據(jù)菲律賓《世界日報》報道,7月31日,菲律賓七名男子因兩年前綁架一名華婦和她的一名同事,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而被宣判無期徒刑。 

  該案發(fā)生于2004年6月14日,在拉斯賓迎斯市班布羅那花園住宅區(qū)加比里康街,蔡約瑟芬(譯音)和愛微.描利描克被一群自稱是警察的武裝男人所綁架。

  這些武裝男人強迫受害者坐上一部三菱L三百型面包車,然后把他們載至內湖省加武遙社比加亞村。受害者被關進一幢房屋里,綁匪然后試圖向受害者的雇主和家庭成員勒索300萬元贖金。

  有證人看到綁架案發(fā)生的經過,然后向警察局報告。警察立刻采取行動跟蹤所用面包車車主,查出車主后,在同日下午3時拘捕司機雷那道.描里惹,這名司機被捕后向警方敘述綁案的經過。并透露兩名受害人的去處。

  2006年6月15日,凌晨3時,司機描里惹指引總統(tǒng)府反犯罪緊急反應部隊和拉斯賓迎示警局聯(lián)手前往受害者藏匿所,并將兩名受害者救出。

  據(jù)了解,七名綁匪為馬克士莫.亞德辛,雷那道.益羅惹,雷那道.描智示,趙示戈洛.南齊,魯?shù)?加董加董,山第.日爾米那和雷那道.描里惹。

  法官判定該七個人綁架蔡約瑟芬(譯音)和愛微.描利描克罪名成立,并下令他們賠償受害人50萬元比索。


 
編輯: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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