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2日電 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及其六名同案被告今天再次現(xiàn)身法庭,參加伊拉克特別法庭對“安法勒案”的第二次庭審。
薩達姆及其六名同案被告被控在1987—1988年的“安法勒行動”中犯下種族屠殺和戰(zhàn)爭罪等罪名。
法新社報道稱,“安法勒案”首位證人出現(xiàn)在了今天的庭審現(xiàn)場。庭審前,一輛裝甲汽車將涉案證人帶到了法庭。
根據(jù)指控,薩達姆及其六名伊拉克政府前高官在1987年至1988年間指責庫爾德武裝勾結伊朗,襲擊伊拉克安全部隊,于是展開“安法勒行動”進行報復,清洗庫爾德武裝以及該國北部與伊朗接壤地區(qū)的庫爾德居民,并在那里建立“禁區(qū)”。
一旦被認定有罪,薩達姆等七人將面臨死刑處罰。
在21日的庭審中,薩達姆和他的同伙拒絕進行法庭答辯,法庭命令將“無罪”答辯記入庭審記錄。
除薩達姆以外,另外6名被告分別是薩達姆的堂弟、綽號“化學阿里”的阿里·哈桑·馬吉德;
伊拉克前國防部長蘇丹·哈希姆·艾哈邁德;
前情報主管薩比爾·阿卜杜勒·阿齊茲·杜里;
前共和國衛(wèi)隊高級指揮官侯賽因·拉希德·穆罕默德;
前摩蘇爾省省長塔希爾·陶菲克·阿尼;
前伊拉克東部地區(qū)情報主管法爾漢·穆特拉克·薩利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