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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是偷拍受害者“巴士阿叔”擬索償300萬(圖)

2006年08月29日 15:48


(圖片來源:香港太陽報)

  中新網(wǎng)8月29日電 據(jù)香港媒體報道,因有乘客將“巴士阿叔”陳乙東狂鬧“四眼仔”的過程用手機拍下及放到互聯(lián)網(wǎng),哄動全城,但陳乙東自言是偷拍的受害者,準備入稟法院,向當日持手機拍攝的青年索償三百萬元。

  陳乙東二十八日已擬備好入稟狀帶到高院,只是不知持手機偷拍青年的地址,未知如何送達訴狀。

  陳乙東指出,改青年將偷拍片段上載到互聯(lián)網(wǎng),帶來連鎖影響,他雖然一度獲“扒王之王”聘請,卻于工作期間被毆打,亦因為工作而被扣綜援金六十元,女朋友其后又與他分手,因此要向青年索償。至于索償項目,包括被打的損失一百五十萬元、精神賠償一百萬元、女朋友分手的損失五十萬元。

  陳乙東解釋,今次興訟全因不值被人偷拍,而偷拍者卻高調(diào)接受傳媒訪問,希望藉此訴訟,喚起公眾對偷拍行為的關(guān)注,同時聲討雜志偷拍藝人。

  新聞回放:今年五月一晚上,在一輛由佐敦開往元朗的公交巴士上,因不滿前排中年男子(后來被稱為“巴士阿叔”)手機通話聲音過大,少年Elvis輕拍對方肩膀,示意他小聲點。料不到一拍惹來大麻煩。阿叔反應(yīng)激烈,粗言穢語高聲斥罵少年達六分多鐘。

  影片中,阿叔跪在座椅上,高聲粗口,并配以大幅度手勢。他說:“你有壓力,我有壓力,你做乜挑釁我呀?(粵語,意為你為什么挑釁我呢?)”經(jīng)再三高聲要求,Elvis道歉,并指事件已解決;但阿叔又要求握手,遭拒后再次斥罵:“未解決!未解決!未解決!”Elvis只好再三道歉。

  一旁乘客Jon用手機暗中拍下經(jīng)過,二十八日將其上載于一個免費的youtube.com網(wǎng)站,不料迅速流傳,一個月來,僅youtube.com網(wǎng)站就有超過七百萬人次點擊瀏覽;更引起無數(shù)獨特創(chuàng)意,中英文字幕、粗口過濾版、卡拉OK版、Remix版、 Rap版等等,五十多種再加工版本,不一而足。有的網(wǎng)友還將短片中的經(jīng)典一幕大幅改動,或者令阿叔向Elvis道歉,創(chuàng)造新句子,或者換成巴士阿叔同譚詠麟、鄭秀文乃至陳水扁叫罵場面,令人捧腹。


 
編輯: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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