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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將查清土地利用變更情況

2006年09月07日 10:14

    國土資源部6日發(fā)布《關于開展2006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表示將全面查清全國各類土地利用變化情況,以充分發(fā)揮土地管理在宏觀調控中的“閘門”作用。 中新社發(fā) 鐘山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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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9月6日電 據(jù)《上海證券報》報道,全國范圍的土地調控風暴正越刮越猛。繼日前國務院公布通知要求開展查處違法用地專項行動后,國土資源部6日又發(fā)布《關于開展2006年度土地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表示將全面查清全國各類土地利用變化情況,以充分發(fā)揮土地管理在宏觀調控中的“閘門”作用。

  根據(jù)通知要求,此次調查將從9月中旬起實施,至12月結束,將對全國各類土地利用變化情況進行調查。調查具體內容包括2006年的土地利用變化情況、新增建設用地情況、坡耕地以及清查遺漏建設用地四方面內容。

  其中,2006年度土地利用變化情況調查內容,包括建設用地、農業(yè)結構調整、生態(tài)退耕、土地開發(fā)復墾整理等情況。新增建設用地細化調查、遺漏建設用地清查,都將調查到相應二、三級類,并逐級匯總。

  通知要求,各地要嚴格按照變更調查的有關要求,堅決做到實地變化一塊、變更一塊、統(tǒng)計一塊,做到數(shù)據(jù)、圖件和實地“三者一致”;嚴禁虛報、瞞報和偽造數(shù)據(jù);開展土地利用更新調查的地區(qū),要嚴格按照規(guī)定進行成果確認工作;未通過部組織驗收和部確認的更新數(shù)據(jù),一律不得納入變更調查流量中;開展坡耕地調查統(tǒng)計工作應以詳查和專項的坡耕地調查成果為基礎,不得隨意改動基礎數(shù)據(jù)。

  通知指出,各地要建立健全縣級全面自查、地(市)檢查與省級抽查的三級檢查制度。實行變更調查結果的問責制度。變更調查結束后,國土資源部將組織有關人員,利用遙感等科技手段,對部分地區(qū)開展調查成果的質量抽查工作,對變更數(shù)據(jù)質量較差的地區(qū)進行通報,對有關人員依法追究責任。(于祥明 李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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