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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百億紅包被疑違規(guī) 專家稱應歸還這一收入

2006年09月14日 11:08

     2005年12月28日,據(jù)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最新公告,中國石油化工集團近日收到財政部下達的通知,中央財政給予集團公司一次性補償人民幣100億元,以緩解境內(nèi)成品油價格和原油價格的倒掛引起的煉油業(yè)務巨額虧損。 中新社發(fā) 馬健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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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wǎng)9月14日電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石化)去年底收到的100億財政紅包最終沒有通過審計署這一關。上海證券報報道稱,中國人民大學行政管理學系教授毛壽龍對此明確表示,按照法理,中石化應歸還這一收入。如果必要,可以通過國有資產(chǎn)委員會等必要的程序得到補貼。

  國家審計署11日發(fā)布的審計公告指出,2005年財政部從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石油)上繳的所得稅中退庫100億元,彌補中石化煉油項目虧損,這種暗抵收入的做法違反了“收支兩條線”原則。

  各部門已成立整改小組

  據(jù)透露,早在6月,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關于2005年度中央預算執(zhí)行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中涉及到的各大部委負責人,都親自參加人大財經(jīng)委的會議,對報告中公布的相關問題做了解釋說明,其中包括財政部樓繼偉副部長。

  從財政部的立場來說,有些事情就像是拿買醋的錢去買了鹽,還是出于大局考慮。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人士表示,財政部初衷沒有問題,但方法的確不對。

  另據(jù)了解,全國人大仍對審計署工作表示認可。目前,基本上所有涉及問題的部門都成立了相關整改小組,以盡快解決相關問題。

  隱性“石油補貼”驚人

  據(jù)了解,政府向煉油企業(yè)發(fā)紅包由來已久。從2003年油價開始上升起,各地財政已開始通過減稅、提供優(yōu)惠政策等方式向當?shù)責拸S發(fā)放“石油補貼”。當然,像100億這樣的大規(guī)模去年還是第一次。

  國際石油上漲導致國內(nèi)外汽柴油價格倒掛,直接導致兩個后果,一是企業(yè)虧損。李榮融說,去年,中石化補貼原油和成品油之間的差價高達512億元,中石油也補貼了310多億元,兩大集團當年總共虧損了800多億元。二是國內(nèi)資源流失,根據(jù)海關統(tǒng)計,就是在油荒最嚴重的2005年8月,廣東成品油出口仍居高不下,出口成品油達26.1萬噸,總金額1.28億美元。

  專家指出,兩大公司都是海外上市公司,其定位實際上和穩(wěn)定國家經(jīng)濟的責任存在矛盾,解決這一矛盾的最好途徑就是補貼。摩根士丹利董事總經(jīng)理兼亞太首席經(jīng)濟師謝國忠估計補貼數(shù)額占國內(nèi)GDP的2%。2005年國內(nèi)GDP突破15萬億,這樣計算,如果包括各地的間接石油補貼,總額將達到3000億。

  國資委缺位有“難言之隱”

  毛壽龍表示,從法律程序來說,應由國資委從中石油的利潤中拿出一部分來補貼中石化,這就屬于企業(yè)行為,程序上沒有漏洞。而財政部動用中石油的上繳稅款,等于是侵犯了公共利益,性質(zhì)就完全不同。

  但在應該擔負的平衡責任中,國資委之所以缺位,也是因為有“身不由己的難言之隱”。

  毛壽龍說,按國資委為國有資產(chǎn)增值保值的定位,若企業(yè)虧損破產(chǎn),它無義務補貼,這就帶來另一個矛盾,就是如果企業(yè)盈利,它也沒有權利分紅。

  李榮融曾在3月表示,雖然中央企業(yè)賺了錢,但是國資委沒有得到分紅。他明確提出,“現(xiàn)在國資委最大的沒有落實的權,就是收益權。”

  這在過去,可能也只是國資委自己“吃虧”的小事。但涉及到石油公司,性質(zhì)就完全不一樣了。因為石油公司的的贏利和虧損更多地取決于國家政策,如果不能為它們營造一個公平的環(huán)境,不但國有資產(chǎn)增值保值的目標難以實現(xiàn),就連戰(zhàn)略資源的供應都也會受到影響。

  雖然影響巨大,但是中石油和中石化與國資委一樣,都是正部級單位。如果國資委沒有一個合適的名目,直接從中石油的口袋里直接拿出100億元的利潤補償中石化,中石化和審計署都不會有意見,只是中石油未必愿意。

  “要讓國資委順利履行責任,首先要解決分紅權問題,否則,這樣的問題就只能推給財政部。”毛壽龍說。(李雁爭)


 
編輯:呂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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