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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秀發(fā)案庭審取消直播 首次實行新聞拍攝限時 2002年05月24日 09:50 中新網北京5月24日消息:長沙訊,原湖南省郵電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張秀發(fā)伙同子女受賄一案近日在長沙中院開審。在張秀發(fā)一案庭審中,不但電視沒有現場直播,而且新聞記者拍攝受到限時。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到場采訪的記者被發(fā)給人手一份《庭審現場新聞采訪若干注意事項》,上面規(guī)定:憑庭審采訪證和政法新聞采訪證,并經合議庭允許方可進入庭審現場采訪。采訪限制在宣布開庭至起訴書宣讀完畢之間進行,以及允許在法庭辯論階段拍攝部分庭審鏡頭,其余時間,記者可在場旁聽,但不允許攝影、攝像、錄音;不允許對標題制作作渲染性炒作,在法庭宣判前,不得制作對案件定論、定性的標題。不允許使用評論性語言,不允許就案外的事情納入本案予以披露,謹防不實報道和不當炒作政法新聞;在法庭指定的拍(錄)區(qū)域拍(錄);不允許在庭審現場、庭審進行當中,作現場報道,不允許在庭審現場采訪旁聽人員;等等。 長沙市中院辦公室負責宣傳的人士告訴記者:出臺這樣的規(guī)定一方面是為了保證法院依法獨立、審慎審理好案件,維護法律的尊嚴,確保司法公正;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充分尊重和保障新聞采訪自由。據他透露,庭審直播再也不會搞了。(寧晟、吳湘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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