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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黨政干部為制售假煙者“保駕護航”被判刑 2001年11月13日 09:19 中新網(wǎng)北京11月13日消息:福建省詔安縣官陂鎮(zhèn)4名黨政干部因收受賄賂,為不法分子制售假煙活動充當“保護傘”,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據(jù)人民日報報道,1997年9月,詔安縣官陂鎮(zhèn)張傳雄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專門成立了制售假冒香煙組織“互助會”。至1999年春節(jié)前,張傳雄等人賄賂黨政干部19名,賄金總額達54萬元。其中官陂鎮(zhèn)原鎮(zhèn)黨委書記張耀平先后6次受賄價值9萬余元;原鎮(zhèn)長許人藩先后6次受賄6萬元;原副鎮(zhèn)長陳木養(yǎng)先后5次受賄2.4萬元;原鎮(zhèn)工商所長張武恩先后6次受賄1.8萬元。 詔安縣人民法院經(jīng)公開審理,于今年8月以受賄罪分別判處張耀平有期徒刑十年、許人藩有期徒刑七年;陳木養(yǎng)、張武恩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一年!盎ブ鷷敝饕蓡T張傳雄等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1月8日分別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石國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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