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大觀 | 中新圖片 | 中新財經(jīng)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華人世界 | 臺灣頻道 | 供稿服務(wù) |
|
麻原彰晃被判為另一沙林毒氣案賠償4.6億日元 2001年07月25日 14:05 中新網(wǎng)北京7月25日消息:今天,東京地方法院作出裁決,判定奧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向1994年長野縣松本市的沙林毒氣事件中四位遇難者家屬賠償4.6億日元。 1994年6月在日本中部城市松本發(fā)生沙林毒氣襲擊事件,造成7人死亡,144人受傷。除此案外,1995年東京地鐵也發(fā)生了震驚世界的沙林毒氣攻擊事件,導(dǎo)致12人死亡,6000人中毒。 松本市毒氣案的原告于1995年8月就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5.45億日元。但審理程序被凍結(jié)了近四年的時間,因?yàn)榉ㄔ?996年12月決定密切關(guān)注對麻原彰晃的刑事訴訟。 本名松本智津夫的麻原彰晃被控策劃在東京地鐵施放毒氣,受到17項(xiàng)罪名的指控。 |
|||
|
新聞大觀| | 中新圖片| | 中新財經(jīng)| | 中新專稿| | 圖文專稿| | 中新影視| | 中新出版| | 中新專著| | 中新英才| | 華人世界| | 臺灣頻道| | 供稿服務(wù)| | 聯(lián)系我們 |
|
|
本網(wǎng)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觀點(diǎn)。 刊用本網(wǎng)站稿件,務(wù)經(jīng)書面授權(quán)。 |